2018年6月份,丝路基金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备忘录,并通过中哈产能合作基金购买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部分股权。此次合作是中哈产能合作基金首单投资。

今年6月7日发布的中哈两国联合声明中这样表述此项合作成果:“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于2018年1月份开始运行。双方支持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欢迎丝路基金成为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股东。”

哈萨克斯坦媒体对该项合作也给予了广泛报道,认为该交易将有助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实质性对接,深化双边重点领域产能合作,提升中哈双边合作水平。

2015年12月14日,丝路基金与当时的哈萨克斯坦出口投资署(后改组为哈萨克斯坦投资公司)签署协议,丝路基金单独出资20亿美元设立中哈产能合作基金,重点支持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之间的产能合作及相关领域项目。这也是丝路基金设立的首个专项国别基金。

为了促进该基金更好地推动中哈产能合作,经丝路基金倡议,中哈双方共同建立了联合工作组,与两国相关政府部门、使领馆、大型企业等建立并保持工作联系,在项目开发、政策协调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对中哈产能合作领域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实行重点跟踪。

2017年6月8日,在习近平主席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的共同见证下,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哈产能合作基金在哈萨克斯坦进行直接投资个别类型收入免税协议》。根据协议,哈萨克斯坦政府将对中哈产能合作基金在哈直接投资获得的个别类型收入予以免税。

丝路基金方面表示,这是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政府间达成的实质性专项税收优惠协议,彰显了中哈双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诚意和决心,有助于惠及更多中哈产能合作项目,对推动双边投资便利化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丝路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丝路基金将进一步发挥中哈产能合作基金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哈产能合作中的投融资带动作用,加强与哈方的沟通协作,争取推动更多有利于双边、多边合作的项目落地。

自2014年12月份成立以来,丝路基金秉承“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通过多元化投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领域诸多项目。目前累计签约项目20余个,承诺投资金额超过80亿美元。投资地域覆盖俄、蒙、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北非及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据悉,丝路基金超过70%的承诺投资额是股权投资,充分体现了丝路基金作为中长期直投机构的基本特点。在综合使用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外,丝路基金还通过基金投资、成立联合投资平台等形式,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不断优化“一带一路”相关领域的金融合作和网络布局,推动公司拓宽金融服务的地域和行业布局,深度融入国际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