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智库专家委员会主席、蓝迪国际智库专家委员会主席赵白鸽作为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特聘专家受邀参加全国政协专题组第五次会议“宗教与互联网”专题讨论,并作题为《“互联网+宗教”及其治理》的发言,以下为发言要点:
在第四次产业革命浪潮的推动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通讯、虚拟现实等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并与传统产业广泛结合、深度交融,形成了“万物互联”的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并不是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简单相加,而是以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为特征,通过大数据的分析与整合,改造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等内容,从而增强社会发展动力,提升社会生产效益。
在“互联网+”推动人类社会各领域迅猛发展时,宗教也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互联网+宗教”应运而生。“互联网+”与传统宗教传播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互联网兼具工具性和空间性的共同特点,这个特点决定了互联网正在深刻的影响和重构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当前“互联网+宗教”呈现出以下三大特征和发展趋势:
第一、以网站形态、信息形态、社交形态、工具形态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宗教”新形态大量涌现,“数字化网络信仰共同体”正在形成。在互联网技术的助推下,抽象的宗教信息逐渐转化为民众易于理解和认知的多媒体信息,宗教信息内容变得更加简约直观、更加易于获取,宗教信众作为信仰共同体的关联度进一步加强。
第二,互联网凭借其开放性、包容性、便捷性的显着特征,为宗教信众搭建起了一个跨国、跨界的聚合平台。互联网打破了时空限制,超越了传统的地方共同体,为跨地域的宗教认同创造了新的基础。与此同时,借助互联网,宗教组织日益不受主权国家的控制,成为超越国家的社会组织,世界各地宗教信众的宗教体验、宗教感悟等信息都得以在互联网平台上自由的分享与交流。
第三、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持续提升,互联网使用群体快速扩大,其中青年等互联网活跃群体正在成为“互联网+宗教”的主要受众。《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40亿,较2020年3月增长362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67.0%,这其中中青年成为了互联网活动最活跃的群体。我国年轻人,主要就是“80后”、“90后”及其以后出生的年轻人正好在世界观成型的时候赶上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使得几乎任何领域的信息获取都变得更加容易,传统的知识权威面临着消解的风险,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受到互联网的很大影响。互联网在塑造年轻人的三观的同时,也会影响他们对宗教等社会现象的认识。
第四、互联网时代世界宗教呈现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新形态,网络化和数字化的宗教活动促进了现实宗教的发展,便捷性、开放性、关联性、互动性的特征更加明显,使宗教渗透性“入心入脑”的本质更加突出。
在互联网科技的影响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变,社会治理结构逐渐呈现扁平化、分散化的新特征。针对目前“互联网+宗教”的发展现状、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如何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对其加以引导和治理也正在成为优化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命题:
首先,“互联网+宗教”的引导和治理要充分考虑当前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如微信、抖音、微博,以及脸书、油管、Ins等国外传统社交平台等对人们日常生活行为和思考方式转变的巨大影响力。社交形态的互联网宗教,指的是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思想、信徒之间进行沟通的互联网宗教现象。当代网络社交媒体十分发达,特别是移动社交媒体的即时性、可交互性的特点使得用户之间通过社交媒体进行思想交流和信息传播变得十分容易,这大大便利了人们之间的沟通与思想交流,而宗教思想和宗教体验也可以成为社交媒体的传播内容。“社交形态”的互联网宗教是目前我国互联网上宗教现象的主要体现之一。以抖音为例,面对规模庞大的受众,抖音能够通过先进的算法与数智技术精准推送数字内容于用户,其对于国家的社交文化、甚至意识形态都有极大的导向作用,也就是国内所说的引导“舆情”。
其次,对于互联网时代世界宗教的新形态,我们不应拘泥于过去的传统模式,谈宗教传播而色变,而应抱着开放、包容、尊重、辩证的态度,既认识到互联网技术为宗教——人类这一古老神圣的精神信仰带来的生机与活力,也认识到“万物互联”给传统宗教生态带来的新挑战,并且要把握住宗教传播发展的内在规律,积极、灵活、有效应对潜在的宗教舆论失控和国家安全风险等重大问题。
对于“互联网+宗教”的未来发展和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国内宗教界、学界以及智库等研究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当前“互联网+宗教”的现状、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深入、系统的研究报告,为引导我国“互联网+宗教”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设进建议。
二、要充分发挥万物互联的核心“大数据”的关键作用,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积极筹备搭建互联网宗教大数据库,从而拨云见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互联网宗教的治理和规范提供科学、精准的参考依据。
三、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结合实际,将“互联网+宗教”充分与中国的意识形态相融合,达到个体宗教活动和集体性宗教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的目标。在这一过程中,要格外重视宗教界领导人士的宗教学识、社会态度,政治态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KAP(KnowledgeAttitudePractice),对宗教信众的引导作用。“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领袖人物对广大信众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以及确保社会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宗教关系健康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四、重视对精神文明的关怀,尊重正当网络宗教活动。当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后,人们会更加重视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追求自身需要的精神生活,探寻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物质财富的多与少,文化程度的高与低,都不是人们是否信仰宗教的终极因素,需要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以及人对生命意义的追寻中来思考宗教和信仰问题。因此,应采取恰当的态度和有效措,合情、合理、合法地引导网络宗教活动,更要充分尊重我国儒释道宗教文化的精华,给予其生存和传扬的空间,而不是违背精神文化发展和人的价值观建设本身的规律而盲目阻止其活动。